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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一中2013年北京大学“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人选选拔办法
【发布日期:2012年11月07日】 【来源:】 【字体:: 】 【阅读:次】 【关闭

 

一、申请条件:

1综合素质全面、学科成绩突出、志向远大、具备发展潜能、社会责任感强的我校应届高中毕业生。

2根据我校第一年获得推荐资格的情况,申请学生的基础学业成绩(成绩平均)与奥赛加分之和应位居全年级前1%以内(普通班学生不受此限制,保证基础学业成绩与奥赛加分之和最高分者一人入围),参加福建省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和信息技术奥赛获得省一等奖的学生,在基础学业成绩上加10分参与排序;省二等奖加6分;省三等奖加3分。

3、有下列情形者,不予推荐:不孝敬父母;不关心他人,从未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有不良诚信记录;考试作弊、受到处分或有其他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二、申请学生须报送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自我推荐信一式两份:阐述本人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情况及表现情况等,500字以内。

3、班主任推荐信一式两份:阐述推荐理由,包括报名学生在高中阶段学业情况、发展潜力、特长及综合素质等方面情况,500字以内。

4、各种获奖证书及能证明个人突出表现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选拔

1、初审:根据学生成绩、综合表现及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考查,确定入围学生并进行公示。

2、个人申请:获得入围资格的学生报名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3、考核:入围学生参加综合考核,内容包含学科能力测试和面试。其中,学科能力测试内容包含阅读与写作、数学、自然科学等学科知识。面试主要考查学生的表达能力等。

4、认定:根据学科能力测试的成绩(总分500分,参加福建省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和信息学奥赛获得省一等奖的学生,在此成绩基础上加10分参与排序;省二等奖加6分;省三等奖加3分),结合面试(总分5分)和综合素质(总分10分,根据“福建省优秀学生评价参考体系”评分后乘0.1计算)情况,择优确定今年推荐学生人选。

5、公示:对确定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书面文件确认及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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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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