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市直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强我市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推进学校德育工作,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德育工作三年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闽委教宣〔2011〕27号)和中共莆田市委教育工委、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莆田市中小学德育工作三年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莆委教〔2011〕宣16号),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教师中开展“班班通育人奖·莆田市优秀班主任”选拔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民办中小学)的现任班主任。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党的教育事业,有坚定 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班主任工作,作风正派,心理健康,为人师表;工作态度端正,事业心、责任感强,爱岗敬业,热爱学生。 2、认真做好班级的组织管理工作,维护班级良好秩序,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责任意识和集体荣誉感,所带班级凝聚力强,班风正,学风浓,学生行为习惯好;组织、指导开展班会、团队会(日)、文体娱乐、社会实践等形式多样的班级活动,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在学校开展的各项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班级特色建设取得一定成效。 3、具有较强的教育引导能力,全面了解班级内每一个学生,深入分析学生思想、心理、学习、生活状况。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做好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学生认真记载成长记录,实事求是地评定学生操行;采取多种方式与学生、学生家长及其他任课教师沟通, 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努力形成教育合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和谐发展。 4、2012年1月以来,所带班级无发生学生违法犯罪、无发生学生安全事故、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本人没有参与有偿补课。 5、从事班主任工作连续5年(含5年)或累计8年以上的现任班主任,曾获得校级以上各类表彰和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的优先推荐。近3年来已获得市级以上优秀班主任表彰的不再推荐参评。 三、推荐办法、程序和要求 (一)严格程序,认真组织。“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申报方式进行。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履行规定程序,规范操作,由学校党、政、工、团以及与班主任工作密切相关的处(室)人员和班主任、教师代表组成学校考评组,对照评选条件和标准对评选对象进行考评,校长任考评小组组长,推荐对象不参与考评小组。经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向学校主管部门推荐上报。各县区(管委会)教育部门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选拔推荐工作,报市教育局审批。要加大社会公示力度,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评选工作的诚信度和权威性。拟表彰对象要在所在单位和县区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姓名、单位和简要事迹等,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坚持标准,确保质量。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摒弃评优评先“轮”、“让”做法,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被推荐人选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并征求同级纪检监察、综治和计划生育等部门意见。各县区(管委会)教育主管部门、市直各学校对推荐人选的获奖证书、论文、专著等相关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客观性予以审查、认定。 (三)统筹兼顾,突出代表性。各县区(管委会)教育主管部门在组织“优秀班主任”选拔推荐时,要统筹考虑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学校,根据所在学校班级数,按一定比例分配初选名额,尤其要向长期在条件艰苦的老、少、边、岛中小学任教的班主任倾斜。 (四)加强领导,严肃纪律。要切实加强对选拔推荐活动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进行,增加评选公正的透明度,确保学校评选推荐工作的质量。市教育局将成立评审工作小组,对各学校推荐人选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评选推荐工作中任意放宽条件、未履行相应推荐程序和在申报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对在评选推荐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加强宣传,树立典型。要把选拔推荐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落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考评工作的具体行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多角度、多层次地广泛宣传“优秀班主任”的先进事迹和工作经验,大力弘扬“优秀班主任”的高尚师德,用先进典型的高尚师德感染人,务实的作风激励人,不断营造人人争当班主任的良好氛围。 四、推荐名额分配 仙游县21名、荔城区16名、城厢区14名、涵江区15名、秀屿区16名、湄洲岛2名、北岸管委会3名、市直学校13名。 五、申报材料 1.《莆田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申报表》一式2份; 2.个人先进事迹一式2份,先进事迹要求2000字以内,内容准确、生动、翔实; 3.莆田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推荐对象情况征求意见表一式1份; 4.莆田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推荐对象公示材料一式1份; 5.汇总表一式2份; 6. 推荐人选的获奖证书、论文、专著等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一式1份,加盖公章。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主管部门和市直各学校要汇总先进个人材料,务必于2015年8月21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市教育局思政科,同时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电子文档。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联 系 人:郑耿英,联系电话:2684685,邮箱:szk2684685@163.com。 附件:1.莆田市优秀班主任推荐名额分配表 2.莆田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申报表 3.莆田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推荐对象情况征求意见表 4.莆田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拟推荐名册 莆田市教育局 2015年8月10日 莆田市“优秀班主任”推荐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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