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海外高层次人才信息库人员信息资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04月11日】 【来源:】 【字体:: 】 【阅读:次】 【关闭

省直、中央驻闽有关单位,各设区市委人才办,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人才办:

为全面了解掌握当前海外闽籍高层次人才资源的总体情况,了解当前海外人才在我省创新创业的工作情况及分布状态,更好地汇聚海外人才智力资源为我省自贸试验区建设和科技创新转型发展服务,进一步深化侨务引智工作,健全完善福建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库资料,做好人才引进与服务工作,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我省海外高层次人才情况的调查工作,建立一个具有福建资源特色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信息库,请各地各单位根据如下方案,组织开展本地区本单位海外高层次人才信息的基础工作情况调查,并汇总入库,形成资源共享,为福建的发展提供人才有效支撑。根据《福建省加强人才工作行动计划(2015-2018年)》(闽委人才〔20157号)的通知要求,具体方案如下:

一、海外高层次人才对象条件

(一)海外闽籍高层次人才

籍贯为福建省,目前在海外高校、科研院所、知名企业、政府机构等单位工作,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2、现(曾)任海外科技团体或留学生团体领导职务;

3、现(曾)在海外知名高校(全球500强)、知名科研机构副教授或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或在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学术权威;

4、现(曾)在海外知名企业、机构中担任中、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或管理人才;

5、现(曾)在海外创(领)办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或掌握核心技术的企业;

6、现(曾)担任所在国家(地区)政府部门工作人员、议会议员、律师等社会精英人士;

7、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或各地省级高层次人才计划人选;

8、获得国际性奖项或所在国家(地区)综合性或专业性奖项的人才。

(二)来闽创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含非闽籍)

从海外来闽创办企业、国有企事业单位任职、从事教学科研和其他领域取得一定成绩的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具有合法的华侨华人身份(即已获得他国永久或长期居留权、或已取得他国国籍),原则上拥有博士以上学位。

1、领军型人才。包括:(1)国外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等;(2)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得者或条件相当的其他优秀领军型人才;(3)国家级科研机构、公共研发平台、以及海外相当资历和知名度的杰出人才;(4)国家“千人计划”、省“百人计划”及各设区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的入选者或相当层次人选。

2、高级研发与经营管理人才。包括:(1)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市场潜力并能够进行产业化的技术人才,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带头人;(2)在大型企业担任中层及以上职务,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业绩突出,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力的管理人才;(3)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

3、创业型海外人才。具体指在海外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具有海内外知名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关键岗位工作经历,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带技术、带项目、带团队,来闽创办科技企业的海外人才。

二、推荐办法

一是单位推荐。可通过各级政府(市、县、区)、村对本地在海外的优秀人才进行推荐,也可以通过统战部、教育(高校及重点中学毕业的优秀海外校友)、科技、人社、侨办、团委、侨联、各大科技园区以及所在地高校联系的海外优秀人才进行推荐。

二是个人自荐。可通过网络、电视、报刊等媒介,以及重点中学、高等院校、驻外联络站等单位对外发布闽籍高层次人才征集公告,扩大通知覆盖面和知晓度,动员符合资格条件者填写相关信息,提交自荐材料。

三、激励措施

1、福建省海外高层次人才信息库是我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的重要目标群体。省委人才办以适当方式向其发布、推送我省人才工作有关政策及活动信息,为有意来闽创业的人才创造更多机会。

2、将信息库中符合我省高端人才引进政策的高层次人才,以及我省自贸试验区建设和产业发展所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原则上须符合《福建省引进高层次评价认定办法(试行)》C类以上人选),列入福建省精准引才目标库,根据《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办法(试行)》等有关政策采取“精准引才”方式优先认定、引进。

3、从信息库中择优聘请高端人才作为我省人才工作顾问或人才战略咨询专家,对部分著名专家,将按有关规定聘请为福建省虚拟研究院专家,相关待遇按有关政策标准执行。

4、对闽籍高层次人才信息库的专家优先邀请参加我省重大科技人才项目对接活动。

四、任务分解

1、为保证福建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库资料尽量完备齐全,现将工作任务分解如下:福州、厦门、泉州三地上报不少于200名海外高层次人才资料,其他设区市上报不少于100名,平潭上报不少于50名,有关省直、中央驻闽单位不限定名额。

2、请各地各单位将本地、本单位国家“千人计划”、省“百人计划”人选的材料一并收集并报送至我办。

上报资料请于420日前按规定格式报送至省委人才办。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海外高层次人才调查工作,从本地本单位工作现状出发,认真填报相关表格,对于调查统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省人才办进行沟通,确保工作顺利推进,人才信息资料按时报送。

五、有关事项

1、各地各单位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确保数据及时上报(以电子版形式)。

2、海外高层次人才信息库信息由各参与单位共建共享。

联系人:鲍海冰  18650470382

            13960785388

李媛媛  0591-87857014

信息汇总邮箱fjqbjkc@sina.cn

技术人员:吴晓梅  18259023815

                 

附件:福建省海外高层次人才信息登记表

 

 

                                                                                            中共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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