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法制观念 增强依法治教能力
【发布日期:2012年05月21日】 【来源:】 【字体::
大
中
小】 【阅读:
次】 【
关闭】
为了进一步增强全体教职员工的法制观念、法律素养和依法治教的能力,提高学校依法决策的能力和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为依法治市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莆田市“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要求,11月19日下午,我校邀请莆田市关工委副主任、原莆田市法院院长朱圣杰同志到校做《未成年人保护法》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报告。朱副主任的报告内容共分为四个方面进行阐述:一、“两法”的立法宗旨和制定、修定的意义;二、未成年人所享有的各项特殊权利;三、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的三大原则;第四、学校与家庭在保护未成年人方面所必须承担的责任。朱副主任根据“两法”的具体内容,结合自己以往的工作经验,运用大量生动的案例、详实的数据进行认真地分析讲解,为全体教职员工上了一场精彩的法制课。
会后,教师们均表示:学校是对受教育的未成年人实施教育的专门机构,是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环节,教师自身法制素养的高低对受教育的未成年人会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对受教育的未成年人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教师应当不断加强学习,包括学习法律法规,只有这样才能胜任教师的职业,才能为社会培养出合格的有用的人才。
|